丹噶尔古城古为羌地,汉置临羌县,隶金城郡,三国改隶西平郡,北魏属西都县,隋改为湟水县,隶鄯州(西平郡),唐代归鄯城县,唐安史之乱后属吐蕃辖地,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年)以后隶属西宁州,明隶西宁府西宁县,清设丹噶尔厅,仍隶西宁府。民国二年(1913年)改丹噶尔厅为湟源县。
丹葛尔古城始建于明洪武年间,距今有600多年历史,是中国西部重要的经济文化枢纽和军事重镇,也是一座古老的历史文化名城。
据记载,古城修筑后,同年设丹噶尔营,驻扎参将一员,千、把总共三员,建参将署一、千总署一、把总署二,及演武厅、军火库、火药局、草场各一、廒仓二十间。
道光三年(1823年),由于军事需要,将丹噶尔营升格为镇海协营,驻副将一员,负责环青海湖等地的军务,并保证丹噶尔商业贸易的正常进行。从建城之日起设立丹噶尔营、镇海营、将军府、千总府等,先后派副将14名、副总17名、参将7名、都司29名,千总4名,把总31名,足见其军事地理位置上的重要,是名符其实的“兵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