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新闻网讯 近日,省政府出台了《进一步强化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十条措施(试行)》,维护旅游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十条措施包括加强旅游价格监测分析、全面落实价格指导制度、建立规范动态调整制度、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畅通违法投诉举报渠道、随机明察暗访旅游市场、严查旅游市场价格乱象、重拳打击价格违法犯罪、健全完善行业诚信体系、建立健全联动协调机制等。
在加强旅游价格监测分析方面,我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定期测定公布旅游景区门票及周边餐饮、住宿等消费服务平均价格、平均差价率和平均利润率,引导旅游经营者合理定价和消费者理性消费,调控旅游价格水平,保持旅游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所有经营主体必须执行旅游商品明码标价制度,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加价销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同时,畅通违法投诉举报渠道,包括“12358”价格举报系统和“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系统、“12301”旅游投诉平台等,依法受理游客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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