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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宫"大遗址"保护新模式引热议

发表于 2012-06-21
    位于西安市北面的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自2010年开园以来,备受外界关注。遗址保护、棚户区改造、主题公园建设、商业地产开发……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关于大明宫开创的全新“大遗址”保护模式究竟是一种有益的尝试,还是对历史文物资源的破坏,至今无法定论。在巨大的争议中,这一新模式正艰难地突破可持续发展之困。
多重元素下的新模式
    大明宫建于唐贞观八年,这座面积约3.2平方公里的皇宫,是北京故宫的4倍大,是唐代也是世界历史上最宏伟的宫殿建筑群之一。尽管其毁于唐代末年的大火,遗址却沉积下来。1961年,大明宫遗址被列为我国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7年,西安市决定实施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项目。2010年10月,占地3.5平方公里的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建成开放,总投资达120亿元。在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中,宽阔的草坪与土黄色的复原宫门相交织,其中标志性的御道广场南北长达600米,东西宽达400米,游客在其间散步,就能感受到一种恢宏的气象。
    这里之前原本是西安一片有名的棚户区,搬迁近10万人,5个城中村,80多家企事业单位。仅搬迁安置费用就达到90亿元。“从遗址区拆迁出去后,老百姓的生活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过去的棚户区上了楼,用上了有线电视、网络、自来水、厕所。
    而且,他们中间很多人就被安置在遗址周边。遗址公园环境的变化,给他们提供了大花园式的享受以及就业岗位。”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文物局局长吴春告诉半月谈记者。
    按照规划,除在城北建设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对遗址公园内的棚户区进行拆迁和安置外,整个遗址区还以遗址公园为核心,在19.16平方公里的范围内进行相关产业的联动开发,包括建设商业圈、文化旅游区和中央居住区等多个项目。万科、万达、中建等多家房地产商参与到商业地产的开发之中。
    大明宫遗址公园绝大多数的建设资金来源于开发商,而遗址公园的建设又能为整个大遗址区带来土地价值的提升。这一模式被项目建设部门总结为:“规划景观环境以提升资源价值”、“调整产业结构以置换人文空间”、“利用经济发展以反馈文化传播”。
肯定与质疑并存
    事实上,从建设之初开始,围绕大明宫全新的“大遗址”保护模式的争论一直没有平息。
    “严格地说,我觉得这不是一种遗址保护,就是地产开发。大部分的用地都被用作商业开发了,遗址公园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其次,路面的覆盖和地下博物馆的建设肯定会对遗址本身造成伤害。”
    陕西省一位文物专家表示,“在遗址区内,文化延伸不到位,文化展示不够,游客难以充分领略唐大明宫的样貌、氛围;同时,遗址原貌也难以看到。这说白了是对文物资源的一种掠夺,是一种资源开发型的文化生产,就像挖石油和挖煤一样,现在就是这种模式。”
    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国家文物局原顾问谢辰生指出,遗址公园的一切设施和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保护遗址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而不是根据花园的要求改造遗址。“这是一条基本原则,做不到这一点,就不要建考古遗址公园。”
    对此,西北大学教授朱玉槐则有另一番认识。他认为,随着城市的发展,大明宫所在区域已经成为城市的核心区,如果一直存在一大片棚户区也有损城市形象。因此,进行适当的改造开发也是一种必然的选择。
    吴春表示,目前的保护方式也是出于多方面的考虑,是保护与开发很好的结合。因为大明宫是考古遗存,不像故宫,故宫给人更多的是视觉上的冲击,感官上就能体验到建筑风格、布局等。
    大明宫的文物价值主要在地下,地面上只留下了部分的夯土遗存。要让游客更多、更深层次地了解遗址,需要靠文化诠释的手段。而开发绝不是指在园区内遗址上的开发,而是遗址公园以外区域的开发。
    她说,目前整个保护新模式不足的地方是文化诠释的手段还有待丰富,而这也是由遗址公园的特性决定的。怎样让宫廷文化、盛唐文化体现得更充分、诠释得更到位,目前还在探索,这也是国内大遗址地区共同的难题。
马尔代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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