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于2004年1月19日正式设立,为县级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总面积约为4190平方公里。
阿拉尔市从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和阿瓦提县行政区域中切块设立,位于新疆西南部,地处天山中段南麓,塔里木盆地北缘,东经80度30分至81度58分,北纬40度22分至40度57分之间。东邻沙雅县,西依阿瓦提县,南、北靠阿克苏市,东北接新和县。
阿拉尔历史沿革
阿拉尔是抗日战争时期的三五九旅、解放战争时期的二军五师进军塔里木的前线指挥部。1952年步兵五师抽调一大批曾经参加过南泥湾大生产运动和保卫延安的老红军、老八路、人民解放军战士到阿拉尔玛滩开垦荒地,1956年3月编为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胜利六场。1957年12月兵团乌库公路工程处中线支队进驻阿拉尔,1958年改为农一师胜利八场。20世纪60年代陆续接收上海、南京、武汉等大中城市的大批知识青年、复员转业军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有志青年来到塔里木,加快了阿拉尔垦区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