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是维吾尔语喀什噶尔音译的简称,古代称疏勒、任汝、疏附。
喀什市位于南疆西部喀什绿洲的中上部。东、西均与疏附县接壤;北倚古玛塔格山,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毗连;南与疏勒县隔河相望。总面积96.5平方公里。人口22万余人,其中城市人口近18万人。喀什早在公元前2世纪,张安通西域时,即为西域三十六国之一,称“疏勒国”。西汉神爵二年(前60),汉朝在乌垒城(今轮台县东小野营沟附近)设立西域都护府,疏勒始归西汉管辖。汉明帝永平十七年(74),班超出使西域后,在疏勒盘襄城主持军务达30年之久。朝廷还委任徐于为西域长史,驻节疏勒。唐贞观二十二年(648)与显庆三年(658),唐王朝曾两度在此设置疏勒(得沙)都督府,成为当时有名的“安西四镇”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改称新疆省喀什专区,专署驻疏附县。1952年9月成立喀什市,直属新疆省政府领导,市府驻疏附(即喀什回城)。1953年,疏附县府迁往喀什市西南16公里处的托克扎克镇。从此,喀什市与疏附县各有其治所。1954年,南疆设立南疆行署,管理南疆4地区,喀什市交由南疆行署直辖,并为南疆行署驻地。1956年,撤销南疆行署,成立喀什专署(70年代后改称喀什行署),此后喀什市一直是喀什行署驻地,为县级市。
喀什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存有众多的伊斯兰教和佛教的古墓葬、古建筑,显示了丰富的文化历史内涵。因其处于沙漠的绿洲之中,自然景观亦颇具特色。至于古尔邦节、肉孜节、叼羊等独特的风俗人情,更是道速闻名。这些,为发展喀什的旅游事业,提供了优越的条件。 喀什的主要旅游景点有香妃墓、石头城、艾提尕尔清真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