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位于海南岛西北偏西部,东与白沙县毗邻,东北部隔珠碧江同白沙县、儋州市相望,南与乐东县接壤,西南与东方市以昌化江为河界,西北濒临北部湾。总面积1596平方公里,海岸线长52.2公里。南北边境由昌化江和珠碧江夹持,地形狭长。地势为西北低东南高,西北海拔30米,东南高达1654米。地貌为西北平原,中部台地,东南山区,背山面海。
昌江古称至来,后称昌化,为汉武帝开拓之疆域。西汉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置至来县,属儋耳郡地,昭帝年间属珠崖郡地,东汉建武帝年间属崖州地。隋大业三年(公园607年),改为昌化县(将至来县拆义伦、昌化、吉安三县,昌化、吉安设在今昌江县境内)。唐贞观年间撤昌化,置吉安县,辖于岭南道,五代属儋州,归南汉。宋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改儋州为昌化军,废昌化并入藤桥镇,元丰年间复置昌化县。元、明、清因之。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昌化县易名为昌江县,隶属广东省管辖。1949年1月,昌江县与感恩县合并为昌感县。1958年12月,昌感、白沙、东方三县合并为东方县(时称东方大县)。1961年6月,三县分设,新置昌江县。1987年12月30日,改名为昌江黎族自治县,1988年4月海南建省后,直辖于海南省。昌江境内,世居着汉、黎、苗等民族。现辖8个镇,77个村(居)委会,187个自然村,境内有红田、红林2个国营农场和海钢公司、国投水泥厂、华盛水泥厂等大型厂矿企业,总人口24万,其中黎族人口占人口总数的三分之一。
自古以来,昌江县城屡经变迁。西汉置至来县,县治设在今昌化镇旧县村,宋代昌化县移昌江二水州中(即今东方市四更镇旦场村东侧),明正统八年(公元1443年)又迁千户所(即今新城村),清道光二十一年(公元1884年)又重迁回昌化城。1961年6月后,昌江县人民政府一直设在石碌镇。石碌镇以石碌岭得名,1964年7月,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昌江县县城。石碌镇位于海南岛西部距海口市190公里处,坐落在石碌河中游,原是黎族居住得山区,300多年前因在此发现铜矿,民间开采,始有儋州人迁居,尔后迁居者众,设店营商,渐成集镇。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海南铁矿得恢复建设,集镇不断扩大,经济日趋繁荣,经过几十年得开发建设,石碌镇如今成为昌江经济、政治、文化和交通中心。从此,昌江成了海南西部对外经济交往得一个重要"窗口",海南西部的开放地带逐步形成。
海南省的"九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勾画出了具有海南特色的"一省两地"(新兴工业省、热带高效农业基地和度假休闲旅游胜地)产业格局和发展蓝图。昌江的目标是依托资源优势,重点发展成全省的重工业区和热带高效农业基地,并为琼台经济合作开辟出一条新路。